12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小鲁社区发通知,禁止村民及租户饲养宠物和家禽,一经发现不听劝阻的,联防人员和公安机关将一起捕杀。
12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天桥区药山街道办证实,目前这则擅自发布的通知已被撤掉。辖区民警解释称:“社区是说有情况的话,他们会向我们反映,不是说一定要怎么处理。”
>>>“希望善待生命”
社区新婚女子发帖为“陪嫁小狗”呼吁
12月6日,小鲁社区一位居民发帖,希望能善待每一条生命。
“居委会要上门杀我的宠物狗。家里有一只陪嫁小狗,小型犬,养了5年,出门都拴绳,从来不叫,性格特别温顺。从来没有跟别人产生过矛盾,之前邻居都很喜欢它,专门给送零食上门。”
这位居民解释称:“因为我是今年结婚,嫁到小鲁庄这边。小狗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我,但是他们这边小区通知不让养狗,说要上门猎杀,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啊?再买房子买不起,小狗一离开我就绝食。”
>>>社区工作人员
“咱小区一直就是这么规定,不允许养宠物”
12月6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小鲁社区,工作人员证实的确张贴了通知。
记者看到,这则《通知》称,为维护小区环境卫生,避免宠物伤人和噪音扰民,小鲁居委会及物业告知小鲁村民及各租户,禁止饲养狗、猫、鸡、鸭、鸽子等各种宠物及家禽。如家中有上述宠物、家禽等,务必尽快将宠物送走(请各位村民通知自己房客),一经发现房内饲养上述宠物及家禽,对不听劝阻者,联防人员将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捕杀,经济组织成员将按《居规民约》执行。这份12月5日张贴的《通知》,落款处盖有小鲁社区公章。
小鲁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贴了告示就按告示来,这是小区统一这样要求的,咱们小区不允许养宠物。”
记者询问已购买了宠物怎么处理,工作人员回应称:“本身宠物就不允许买呀,你把他送人呗。”
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个要求一直都有,只不过大家没注意,小区楼一开始建完就有规定,每一个电梯底下都贴的有,不允许养宠物。”
记者询问是否小区经常发生宠物伤人事件,是否经过街道办同意?工作人员答复称:“咱小区就是这么规定,不让养。”
>>>片警回应
“有情况会反映,不是说一定要怎么处理”
记者联系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分局药山派出所,对于禁养宠物联合捕杀,民警表示不清楚,“你得查社区和物业的规定,有的社区就不让养,就和商场不让领宠物进一样,具体你得问社区和社区民警,看他们怎么说。”
这位民警告诉记者,“这个情况社区倒是没跟我讲这个事,他们当时也没跟我说,直接昨天就贴了通知。刚才我们所长把这个通知发给我了,有些业务可能也需要我们配合处理。有的宠物需要办证,有的养鸟不合格,也是我们的工作范围,是和我们派出所的确有关联的。”
记者询问为什么会禁养宠物?社区民警回应称:“那你要问一下小区呀,他们说了,如果不配合清理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过去联合执法,但具体怎么弄这个事,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调查。”
社区民警表示,要完整准确理解社区的这则《通知》,“他们可能用词不当,但表达的意思是比较准确的,也就是说要抓紧时间,狗类该办证的办证,其他的鸟类不合适养的,该处理就处理掉,别等到我们公安机关去处理的话,可能就比较被动了。社区是说有情况的话,他们会向我们反映,不是说一定要怎么处理。”
12月6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药山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今天接到好多打来的电话问这个情况,现在已经把这个《通知》撤掉了,他们现在自己撤了。这个应该是他们社区自己定的,我们街道办并不知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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