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狗狗救起八旬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狗狗救起八旬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邱锦鹏作品?
他画花式打篮球的八旬大爷,画扮《西游记》人物走秀的萌娃,画街边书摊前一起读书的儿童和大爷,也画帮主人拉摊位车的小狗……这些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名场面”,都是80后小伙邱锦鹏创作的素材来源。经过他的手笔,这些瞬间被定格成一幅幅超治愈的画作,让人看完后不由得嘴角上扬。
凭着这些治愈系画作,邱锦鹏在短视频平台走红,他被网友称为专门捕捉可爱的画师,更有网友留言称“教材你来画”。
河北八旬老太路边被大型犬拖拽咬伤,你怎么看?
河青君来回答吧!
先来看看具体是什么事……
5月8日,在河北临漳县西南角村,有一名八旬老太被一条大型犬拖拽咬伤,腿部鲜血直流。
接警后,为防再伤人,特警们先把狗从街上逼进一家院落。
确认无主人后,特警最后按流浪犬处置,从房顶开枪将狗击毙,将尸体交给防疫站。
大型犬、烈性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5月7日也发生了一起!
邯郸峰峰矿区一矿通顺社区两名小学生回家路上被一只黑色大型犬咬伤。
更让人气愤的是,看到自家狗咬了人,遛狗的女士非但没有对两名小男孩进行救助,
反而撒腿就跑了。
幸好附近的一位目击者将孩子送到了医院,并拨打了110报警。
其中一名10岁男孩伤势严重,目前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接受治疗。
如今天气炎热,狗更容易狂躁,河青君提醒看到它们尽量远离,注意安全。
尤其要提醒遛狗的人,出门遛狗时一定要拴上狗绳,避免意外的发生。
前段时间,河北石家庄就出台《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石家庄市区范围内针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这两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罚款处理。同时规定,市区内只能饲养肩高0.4米、体长0.6米以内的观赏犬,其他品种的大型犬只一律禁止饲养。
作为狗的主人,狗之祸更是人之过!希望大家都能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市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出门遛狗也一定要拴狗绳!
对此你怎么看呢?来评论里说说吧!
编辑/李若星
这类问题的回答都懒于看了,回答的大多数没养过狗,看问题表面化,说不到点子上,除了宣讲规定,加大惩罚力度,还有别的吗?规定早就有,为什么没有严格执行,谁没有严格执行?哪里没有有效管理就不会有文明产生。
下面的评论除了能喷些情绪还剩什么!这类问题,我更看重训犬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言之有物,言之有用。
犬类伤人的新闻报道也多是重后果轻前因,不利于人们获得预防此类事件的知识。
这个问题是国家对流浪狗及家庭宠物如果对代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起来,持行相应的措施。我记的那是8几年的事,国家对个人养狗一律打死,除有狗证的,因为那时出现了疯狗乱咬人,才公安部门出动全体灭狗。现在每年因疯狗咬人尔得疯犬病死的中国也有几万人,所以说这是国家的也是老百姓所关心的事,希望有关部门下达相应文件,老百姓有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这两天网上已经爆料了两起发生在邯郸市的恶狗伤人事件。5月7日,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一小区内,两个放学回家的孩子被恶狗咬伤,其中一个孩子伤势严重,而恶狗的主人非但不救助受伤孩子,反而带着狗一声不响的溜走了,真是道德败坏。而5月8日,网上再次爆出了恶狗伤人事件,这次发生在邯郸市临漳县西南角村,一位八旬老人被一条大型犬拖拽咬伤。
恶狗伤人,其实狗患就是一种人祸。对于流浪狗来说,很多都是被养狗的人随意遗弃的,而且很多都是生了病的狗,这样危险的动物放任它们四处流窜,给社会安全的公共秩序带来隐含,这就是养狗人的不对,既然喜欢狗又养了狗,就要担负起相应责任,怎能随意的丢弃呢?至于那家养狗伤人现象,完全是狗主人造成的,一些没有素质的人,出门遛狗,根本就没有拴绳的意识,或者意识到了也不愿意拴绳,而且对在公共场合留下的狗屎也不处理,这样的人必须用法律手段来约束他们!
春季猫狗等动物进入发情期,容易暴躁,这个季节是狗咬伤人的高发期,所以大家一定要格外的注意,养狗的人更是要做到遛狗栓狗绳。每个养狗的人都要增强文明养犬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秩序。
如何看待武汉一小区2条狗叼走半岁宝宝,养狗八旬老太被控制一事?
饲养犬类原本是个人爱好,但是不牵绳,放任狗出门伤人,狗主人必须要承担起对应的责任,不能推诿。哪怕是八旬老太也不能因此避责。
这件事发生的太可怕了。两条恶犬对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乱咬,甚至还将婴儿叼走。多亏了热心群众和孩子的家长,这才将婴儿夺了回来。而孩子还是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连同帮助的街坊邻居也受了伤。
婴儿的左耳垂被咬掉,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比较严重。
而狗主人解释称,两条犬养了三年多,没有办狗证,但是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时关在家里,是被家里老人打开门后,狗才跑出来的。目前狗主人已经承担起了医药费,并配合调查。
夏天本来就是狂犬病高发期,而且闷热的天气动物都比较烦躁,攻击性会提高。而且人穿的衣服也少了,咬伤后伤情很容易变得严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狗主人必须要为两条恶犬的所作所为负责。
近年来,犬类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许多狗主人出门遛狗不栓绳不给狗上嘴套,以让狗自由玩耍为借口,而忽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是一种极度自私的行为。
而这次的事件也是没有将狗栓好,随意将狗放了出去,使得狗发狂伤人。
我觉得,在发生了这样恶性事件后,应当根据法律予以严惩。这既是抚慰伤者家属,也是给公众一个交代。
同时也要调查清楚这两只犬是不是烈性犬种,对于一些特别有攻击性的犬类应该禁止在城市饲养。
毕竟有不少爱犬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做着扰乱公共秩序的事情。这对于其他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激化了犬主人和普通市民之间的矛盾,很容易引起关系紧张,甚至上升为肢体矛盾。
爱狗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城市毕竟是人类的城市,既然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就应该负担起相应的责任。人权始终要凌驾于其他权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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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伤人,狗主人需要承担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很恶劣,多人被咬伤,而且6个月大的宝宝伤情很严重,狗主人被警方控制也是罪有应得的。不管年龄多大,做错事都需要承担责任,更何况是违反了相关法规的。
狗患其实就是人患
还是那么一句话,狗患其实就人患。造成恶狗伤人事件,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养狗的人素质低造成的。狗毕竟不懂人类社会的秩序规则,狗患更多的是人的纵容造成的。遛狗不栓绳,违规饲养大型犬以及散养狗和随意遗弃狗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不文明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文明养狗靠强制措施,更靠文明自觉
爱狗要理智,养狗需文明,这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文明养狗需要大多数素质高的人来引导,带动一批自觉性差的人,至于少数的明知故犯,肆意妄为,自私自利的人只能靠法律的手段来强制要求他(她)遵守了。因此我们社会一方面提高公民综合素养,积极营造文明健康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从养狗的每一个环节来规范养狗行为,对不遵守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生安全的给予严惩!
城市家园是我们大家,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个人来营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狗狗救起八旬老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狗狗救起八旬老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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