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成交爆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二手房成交爆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各地都出现二手房大量抛售无人接盘,但新房秒光的现象?
房开跟炒房客倒手,套银行资金的套路而已。
我目睹过购房者一分钱不花,买一层楼的,买完楼还多出来几百万贷款在手头。
不过去年买房者已经完蛋了,他跑路,房子被法院查封,但是银行的钱是回不去了。
二手房大多都集中在市区或市郊位置比较好的地方,市区二手房价格太高,大多数人接受不了,而市郊二手房价格和新房差不多,甚至同小区新房比二手房价格还低,还有新房手续简便,没有过多交易税费,自然受欢迎。而郊区普遍都是新房,价格低,环境好,户型好,自然受刚需和、投资型、改善性购房者的青睐。二手房没有“接盘侠”,说明房地产已经逐渐失去了“炒房”功能,回归居住和“保值”属性。
所谓的二手房基本都是在炒房客和中介手里,无论你是在哪里看到的广告,特别是好一点的楼盘和小区,包括玻璃上贴的售房信息基本都是炒房客和中介!只要一打电话准能听出来不是炒房客就是中介,,你想买房找不到房主谁愿意挨宰呢?炒房客中介把一手房抢先买到手,回头就挂牌卖!老百姓已经很清楚了,所以基本都是问价不买!目前状况看房价不降百分之五十不会有人买!
买房就像娶老婆,新房就好像年轻漂亮的大姑娘,哪怕周边配套生活设施不全,大不了也就和新媳妇不会做饭收拾房间一样。但谁找老婆不是盯着年轻漂亮的去,哪个要别人用过多少年的,就算再会做饭收拾房间,也难免嫌弃。况且新房还和二手房价格差不多。
为什么新房越来越贵,大家都抢着买,二手房一直降价卖不出去?
为什么新房越来越贵?大家都抢着买,二手房一直降价,却卖不出去?
因为新楼盘新房物业配套越来越完善了,环境也是越来越漂亮,房间的格局也人性化了,户型也越来越好,像以前户型南北通透的少,客厅卧室朝阳的少,高层的原来客厅朝北的户型多,南北通透的不是太多,而且楼间距窄,采光不好,小区的停车位设置的不好,而且小区绿化基本上不咋滴,有几棵树就算绿化,没有物业服务,只是看门的老头,现在的新小区都像花园一样,物业服务也很到位,物业随叫随到。
期房来说,交易简单,一天就能搞定。二手房交易复杂,有时候两年才可以过户,原业主是个人不是开发商,买房会很担心。二手房是个人行为,卖房一般都想卖个好的价位,有的都使劲的报价,把价格提的高高的,买二手房很多,要去找中介去谈价,又要多出来费用,很多买房的,不愿意出费用的,而且很想便宜买一套房子,谈判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且业主都想卖个好价钱,便宜点,你想卖吗?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二手房为什么卖不掉?二手房没有办法去举行大型的促销活动,但是新房可以啊,新房举行一个大型的促销合同,中国人喜欢聚堆去买东西,活动一搞很多人都会抢着去买房子。二手房怎么会有活动促销?不可能的事情,业主也不会聚到一起去搞促销活动。
期房买卖,就是一个团体活动,二手房买卖,纯粹是个人对个人,这两个概念没法比。
二手房永远干不过期房,不是价格高低的问题。
我是 @刘大仙儿聊房产,谢邀,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新房市场比二手房市场火热的现象不是个例,很多二三线城市都是这样的状况。这里边的原因呢,也很多,细说下来,每个城市都有细讲的原因。咱们拿出几个共性的问题说一下,不一定全面,各位看官参考。
新房二手住起来感觉怎么样呢?
很多城市新房市场火爆,二手房冷清无比,形成鲜明的对比。咱们从几个点说起。
- 二手房的优劣势。二手房一般地段较好,周边配套齐全,生活方便,上班上学离得也比较近,周边邻居居住多年,很熟悉,我物业费相对差劲点,同样的费用也比较低。同样的劣势3也很明显,小区环境较差,停车困难,户型相对新房比较落后,居住时间长的小区已经有了上下水方面的问题。
- 新房来说,小区环境好,精心设计人们喜欢的园林,户型新颖,居住舒适,落地飘窗,家里更亮,开发商精装修交付,家里摆上家居就可入住。劣势就是为位置一般处在城市新兴发展的区域,周边配套不成熟,都是规划,什么时候实现不好说,上班上学路上需要时间较长,居住费用较高,物业费,周边超市价格都要稍微高一点。停车有位,价格自选。
- 现在更多地年轻人还是愿意住上高层有电梯的房子,更多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外来人口就是看个人经济情况了。
新房二手销售迥异是因为老百姓居住选择导致的吗?
新房二手市场销售迥异,我不认为是老百姓喜欢什么样的房子,自己的选择而影响的,我认为是当地政策影响而形成的一种现象。比如说,政府大量卖地、城市规划新兴区域、城市扩容,限购等原因。
限购就是一个很大的原因,政府大量卖地,开发商大量入驻,城市周边已经全部变工地了,开发商想卖房肯定花样百出,有房一族的想换房,手里钱不多的,只能卖二手房,钱够,想换个环境好的更大的房子,没有名额的,只能通过卖掉一套,腾出名额买新房。其他的各种原因买房的就不说了,限购下,市场本就一般,加上比往年更多地二手房子出售,价格受很大影响,新房反而通过几次开盘,价格飙升,老百姓信谁?
城市规划重点发展地块,修建地铁,或者旅游文化产业都是一样的,政府卖地,开发商买地,批证,认筹,开盘等等销售手段层出不穷,中介蜂拥而入新房市场,大量透支这个城市要买房的群体,还有多少人非二手房不考虑呢?
我是 @刘大仙儿聊房产,欢迎点赞关注。
首先,我认为考虑二手房的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孩子上学,考虑学区房;第二个原因是经济并不宽裕,因为总体上来说同样地段的房子,新房肯定比二手房贵,所以出于经济原因,有些家庭会考虑二手房。
其次,二手房与新房相对来说交易的流程和手续会复杂一些,并且在房价上,可浮动的空间比较大,作为买家,谁都不想买贵了,但是也不知道合适的价格怎么样才是一个刚刚好,毕竟房子算是人生大事,百来平的房子随便价格上下一点就是动辄几万块钱十几万的事情,我相信普通百姓都是在意钱的,所以相比起来,二手房的成交过程买家比较心累,而新房,价格基本上在房管局有备案,售楼部基本上也是比较透明的价格,这样就免去了那一段心理上的拉锯,说白了愿买不买都是直接在桌面上的事,比较起来,心理没有那么累。
第三,如果经济条件不是那么拮据的话,大部分人的心理都类似,东西都是更愿意用新的,而不想用二手的。
归根到底,要说起来其实主要就是钱的问题,钱足够,几乎很少人考虑买二手房,就算买,也基本上是那种高端小区,别人装修好没住,直接二手买过来拎包入住的。
以上个人看法,最近几个月也的确是在看房过程中心力交瘁,希望对你有点帮助,祝福你!谢谢!
主要是现在新房价低于二手房价,可能还有上涨空间,即便房价下跌贬值也会比二手房保值些。二手房大多数都是乱挂高价的钓鱼价,房子和环境也都已经陈旧,除了学区房,基本已不值得高价上去买了。后面,一旦全面开征房地产税,二手房会有价无市的更卖不掉,特别是老破小的房子,只会越来越不值钱……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要分作三个小问题来解答。
为什么新房越来越贵?
自2017开始,各个城市地王频出,基本上的土地拍卖都是溢价成交的。溢价成交也就是在预期定价的基础上,还要超过基础定价成交。比如拍卖地块底价是10000元楼面地价,但是溢价50%成交,那么就是15000元的楼面地价。
而在2017年以后拍的土地,都会在2020年以后集中开发,由于楼面地价高,所以新建的商品房也会贵。
并不是抢着去买高价新房的
目前北上广深的一二手房成交量占比基本上各占50%,深圳的二手房成交占比超50%以上。那么二线城市和准一线城市二手房成交也在陆续反超一手房。
但是有一点特殊就是,从二三线城市以下,基本上购房者都喜欢买新建商品房,第一,新房没有人住过,第二,价格可能比二手房还要便宜。
抢着去买新房只能算是一个假象。
二手房降价一直卖不出去?
这个问题分两点
第一,最怕是不肯降价
二手房其实降价是可以卖出去的,看你降价多少咯。一百万降一万和一百万降十万都不是一个概念。
因此,只要降价,市场上捡漏的人还是存在的。但问题,有些不能或者不肯降价。
第二,也有降价是卖不出的
降价卖不出去的城市也特别多,特别是四五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和次新小区一抓一大把,有些五线城市或者城镇本身的人口都不超过10万,除去小孩老人和外出工作的,能买房的人不超过10%,也就是不到一万有购房需求,但是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的存量已经超过一万套。
所以降价也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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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了2万定金,房价上涨卖方毁约了可以要求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吗?
在这个问题,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房主赔偿了违约金,就可以随意解除合同。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从2016年开始,一线城市的法院判决,就开始支持因房价上涨房主违约给买家带来的损失。小天给大家举一个法院生效判决,让大家了解吧。
【法院案例】房价上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卖方违约(小天根据中国法院文书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改写,该判决很有指导意义)
2016年7月3日,段某与黄某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约定黄某将其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弘顺道与华瑞路交口处东北侧金泰丽湾嘉园的一套房屋卖予段某,房屋成交价为1330000元,段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被告支付定金20000元,并对房屋的贷款进行了评估,支付评估费5825元。但9月27日,黄某明确表示不再出售诉争房屋。无奈之下,段某将黄某起诉到了法院。诉讼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诉争房屋于2016年9月27日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诉争房屋于2016年9月27日的市场价值为1880000元,与合同中约定的房价之间的差价为55万元。
【判决结果】卖房者赔偿购房者定金及购房损失40多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段某和黄某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有效,黄某拒绝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法院依段某的诉请要求,同意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判决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原告定金20000元、赔偿原告实际支出的房屋评估费5825元。
对于诉争房屋于2016年9月27日的市场价格与双方约定的房屋成交价主张黄某赔偿损失550000元,一审法院认为,黄某的违约行为,给段某造成的损失是在持续扩大的,段某以诉争房屋于2016年9月27日即原告变更诉请之日的市场价格作为依据并无不当。但综合考虑诉争房屋的合同成交价、诉争房屋于2016年9月27日的市场价以及诉争房屋买卖的进展程度等情况,酌情认定原告的损失为400000元。
段某上诉到二审法院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评析】卖房者可以不卖,但要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对于该问题中,购房定金是2万元,卖房者违约,2万元是肯定要赔偿的。但是如果房价上涨过高,卖房者将会赔偿购房者的差价损失。从法院判例上看,在一线城市,法院基本上会按照违约时房价的差价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但在二三线城市,法院对购房者的差价损失赔偿会根据市场行情、合同的进度等综合评判,对差价进行折扣后认定。
为此,如果要向违约,正确的方式是先正式通知购房者,后与购房者协商违约赔偿金。如果对违约赔偿金达不成一致,则可能要到法院解决了。
也有不少人表示,房价上涨了,房东违约要赔偿损失,如果房价下跌了,购房者违约,是不是也要赔偿损失呢?这是一定的,如果房价下跌,违约方肯定也要承担违约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的。
希望小天的讲解会给大家带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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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成交爆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成交爆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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