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5岁女孩告生父胜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15岁女孩告生父胜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女孩模仿办公室小野弄爆米花,酒精爆炸女孩烧伤死亡,父亲欲起诉主播和平台你怎么看?
本文转自知乎 作者: 钱程
刚刚看见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的内心其实倾向于主要是父母责任,因为父母没有管好孩子,放任孩子去做一些危险的事情。但是,当我看了这个up主的其他视频以后,我的想法发生了逆转。我现在觉得up主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因为,我发现「易拉罐制作爆米花」已经属于这个up主比较温和,危险系数比较低的视频之一了……她的很大一部分其他视频都是在「玩火」。既是字面意义上的,也是引申意义上的。
比如,在办公室把面包机改装成炸炉
再比如,把留声机拆了,在办公室里烧炭
比如,用灯泡自制酒精灯来煮咖啡
比如,把木架拆了,用电池短路去点燃木材,然后烤牛排吃
比如,改装饮水机使其短路,然后煮火锅。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像自制电阻丝加热食物,还有用可乐罐倒入酒精,开几个孔当灶台的,这些视频现在好像已经找不到了。
不说别人是否模仿,光是从这些视频拍摄的过程来看,也是充满了危险性的。旁边就是电脑等办公电器,办公室内也不像实验室那样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在办公室烧烤还附加了一氧化碳中毒的风险。
虽说办公室本身可能就是为了拍摄视频而存在的,但万一引起了火灾,整栋楼可能都要遭殃。
据我所知,至少是在上海,大部分办公场所都是严禁明火的。
既然视频创作者执意玩火,那总有玩脱的一天。视频有趣可以,但是有趣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顺便说一下,站在食品从业者的角度,这个up主的一些视频,在食品安全上也有待商榷。
一些视频中烹饪温度可能达不到足够将食材煮熟的温度,比如用蜡烛煮火锅,用电暖机烤肉串等。如果没有充分煮熟就直接吃,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
有些视频中直接将办公室内的物品用在食材烹饪中,比如说,做冰粉的时候直接摘了一朵办公室里的花,没有清洗,就直接放到冰粉里面去。这样做也是有食品安全风险的。
自己不注意,酒精灯使用不规范,看图片酒精有点多,这东西不是只能在实验室用吗?
照这个说法你吃饭噎死了,是不是要起诉做饭的,顺便把种菜的也起诉了,明显的无理取闹!真不知道中国人民到底是怎么了,到底是什么问题造成的,咱们这人小言微,希望有关部门严惩此类人,以儆效尤!
意外发生,14岁女孩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令人遗憾。
事情发生在山东枣庄,14岁女孩小周和12岁女孩小雨在家里模仿某网红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的操作,结果发生意外,14岁的小周全身烧伤面积达96%,最终不幸离世。小周的父亲想要向该网红主播和直播平台索赔。
关于这件事的责任到底怎样划分,网友们也产生了不小的分歧。基本上分两种意见:
第一种认为小周的监护人应该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毕竟这事情发生在家里,正是因为家长监护不力才发生了意外。
第二种则认为主播和直播平台也有责任。一方面该视频中没有“切勿模仿”之类的安全提醒,另一方面直播平台也没有尽到监督审核的责任。成年人或许知道危险,未成年人对于危险的认识还是很有限的,这样的视频容易误导未成年人。
个人认为,三方都有责任,但女孩父母的责任更大。
首先,网络主播为了流量想尽办法,而且没有注明危险性,的确存在误导他人的情况。既然通过传播作品获利,也该为作品带来的负面影响担责。
之前也有这样的例子,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情“绑架烤羊”游戏,江苏东海县两位幼童被严重烧伤,最终幼童父母起诉动画片制作方获得85万元的赔偿款。
其次,直播平台作为视频监管方也该为此担责。对于那些存在危险示意或错误导向的视频应该有严格的审核,不能只为流量服务。传播正能量,传递有价值的信息才应该成为主流。
再次,女孩的家长难辞其咎。虽然孩子意外身亡,最伤心的是孩子父母,但是,事情毕竟发生在家中,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父母显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阻止这种危险的方法。
总而言之,个人认为,视频制作者和平台都有责任,但孩子父母的责任更大。
最近我老是看到这么一个事情,对于这个问题流芳也来说说自身的看法。
首先,流芳觉得父母监管不当这一点不否认,现在孩子的父亲想要追责,一些报道中也有律师表明作者应当承担担责。
流芳也自己去找了这个视频看了几次,在这里流芳也再次强调一下,那个孩子父母监管不当是毋庸置疑,不过呢“小野”她们这方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我看到她视频下的标签是“美食教程”,而早期她的部分作品也是这一类的标贴一路走到现在。
其次,部分报道也明确了这个小孩的的确确是看着“小野”的视频进行模仿从而进行操作的,而“小野”她们那边的近日回应,我想那些话也是不够力度吧?
视频中看到办公室小野的模型是酒精灯直接加热装有糖、黄油和玉米粒的半开易拉罐。这个简单加热装置不规范,存在一定风险,比如易拉罐爆炸、固体飞溅。但不得不说,在使用的酒精灯不倾覆情况下,很难发生严重爆炸起火事件,更别说是大面积烧伤。
整个事件起因,主要是孩子年龄小盲目的模仿缺乏常识,在有火的情况下直接倾倒酒精导致爆炸。这个事情怎么说呢,要说是办公室小野的全部责任,我觉得有些牵强。这么多人都看了,为啥子就这两位小朋友去模仿呢,十几岁的小孩,根本不明白酒精操作禁忌,所以导致本次悲剧的发生。
我们人啊,总是喜欢找其原因,不过一般的惯性思维总是再找别人的原因。
流芳也在结尾再次强调,我说了这个孩子父母监管不当这个不否认,就在第一句。其次,孩子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及辨别能力的群体,媒体或者自媒体都承担着传播正确信息的责任与义务。孩子的信息排查力很弱,父母与社会起到对孩子正确引导的作用。最后,双方都是有责任的,不能因为父母引导不当教育不足就排除掉传播错误信息的过失。
14岁女孩哲哲在观看某平台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视频后,她产生了模仿制作想法。第一次将酒精点燃后,玉米没有变成爆米花,在火还没灭的时候,两人又二次向易拉罐中倒入酒精,并最终导致了爆炸。哲哲全身烧伤面积达96%,经救治无效后最终于9月5日离开人世。
豆蔻年华的哲哲就这样带着痛苦去了,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反思和警示。
这几年手机短视频风靡,大街小巷,男女老少人人都为之着迷,但相关部门对于视频的分级和监管还不到位,目前主要是有企业内部审核为主。
平台工作人员数量有限,而且出于吸引更大流量的考虑,更是有意“放水”,一些博人眼球低俗的内容充斥网络,最终导致吃壁虎身亡和跳桥自杀等恶性丑陋事件频出。
这次哲哲模仿威胁视频身亡,如果平台没有履行安全提示和审核义务,支持法院判决赔偿。
按常理说,哲哲已经14岁了,应该具备一定辨识能力和安全意识,为何还会冒险模仿?
因为在她潜意识里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很多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却能出口成章,思辨能力和学习能力都很强,这都得益于家长平时培养、学校教育以及众多课外辅导。
安全这件事无关乎智商,14岁在法律上甚至都不能认定具备行为能力,他们毕竟还是好奇心重的孩子,如果家长和学校不灌输安全意识,这类事件无法避免。
可以说孩子好奇心害了自己,也可以说家长和学校安全教育不够,甚至也可以归责于平台审核把关不严,但这都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
平台的责任自有法律评判,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希望大家把重点放在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上,别让悲剧再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5岁女孩告生父胜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5岁女孩告生父胜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