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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保留的樱花是日本人侵占时候留下的这种误解是如何产生的?
不太清楚,但种植樱花现象只是后来观尝目的,有不少地方都有。日本与中国合作早在七十年代初田中角荣访华开始,有非常大的友好交流项目。中国较早期联日,美抗苏俄威胁的战略手段之一。没有必要瞎喊空口号,中国民众最大的特点,激情。产生负现象。削弱经济的潮流。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详情如下:
武汉大学在抗日战争期间,被日军占用作为伤兵修养地。
1939年前后,侵华日军从日本引来樱花树苗30棵,种植在武汉大学校园今天的樱花大道上两侧种植,为伤兵解闷同时炫耀对武汉的控制。
1947年3月武汉大学师生在抗日战争结束返校后第一次樱花开放时候出现争论。
当时的教授张镜澄说:“这本是我们中国人的耻辱,不过现在日本人被打败了,这几株樱树反而成了战利品,成为日本侵华的历史罪证。”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9年初,又有人提议将樱花树砍掉。
当时驻守武汉的国民党军队师长张轸认为,武汉大学是座宝库,里面的一草一木都要保留,提议作罢。
1950年代起,当年日军种植的樱花树因养护不利,加上寿命到了,陆续枯死。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日本首相的田中角荣向中国赠送了大山樱1000株,其中50株转赠武汉大学。
1982年纪念中日友好10周年,日本友协和日本西阵织株式会社赠送了100株垂枝樱苗栽培于武汉大学。
1992年纪念中日友好20周年,日本广岛中国株式会社内中国湖北朋友会砂田寿夫赠送樱苗200株。
所以,目前武汉的樱花是抗战以后才种植的,最早是70年代。
其实大家对武大的樱花并不存在太多反感,而是厌恶穿着和服在樱花下拍照的中国人
也许大家不知道,抗战中武汉市民死伤惨重。
从1937年秋开始直到1938年10月25日,国民政府撤离武汉,日军共出动飞机轰炸964架次,投弹4500多枚,炸死百姓4000多人,炸伤5000多人,炸毁房屋4900多栋。
1938年8月12日上午10时许,日军出动70多架飞机,由蕲春经大冶进入武汉上空,分批对平汉路江岸火车站、上正街、下正街、福建街、桃园村、长湖街等十余处狂轰滥炸,共投弹上百枚,炸毁房屋1500余栋,炸死平民1300余人,伤600余人,无家可归者8000余人。
而为了保护武汉这座城市,武汉会战历时4个多月,中国军队伤亡高达40万人。
山西中北大学大二学生补考作弊,坠楼身亡,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弊就应该受到批评和处罚,大二学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监考老师并没有打骂作弊学生,作弊学生自己感觉羞愧跳楼,主要是因为这个学生的心理素质太差。笔者认为,监考老师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明显的错误,也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他只是做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如果老师抓到学生作弊,都需要负责任的话,那么以后谁还敢做监考老师?
考场有考场的规定
很多人在评价这件事的时候认为,老师只是看到了学生的手机,并没有抓住学生作弊的直接证据,不能够认定学生作弊。实际上不管是小学、初中的考试,还是高中、大学的考试,考场纪律表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学生带着手机进入考场不上交,就等同于作弊。
一些人质疑老师为什么在没收试卷后,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实际上大部分考试都有离场时间规定,在离场时间范围内,即使学生交卷也不能离开考场。从网上流传的各种资料来看,笔者认为这位监考老师只是严厉了一些,但是并没有过激的做法。
作弊被抓很正常,一些学生心理素质差
笔者上学的时候,学生作弊的情况也十分严重。有一次学校有名的“狠角色”监考笔者考试的考场,发完卷子后他便拿着金属探测仪挨个检查手机,考场里面很多同学都被提前收走了白卷。幸亏笔者早就听说过他的“威名”,还没考试就上交了手机,才侥幸逃过一劫。
笔者也遇到过心理素质比较差的同学,有一次一个同学逃课被抓,遭到了老师的训斥。因为从小娇生惯养的缘故,这个同学受不了老师的批评,给家长打了一个电话诉苦,随后拿着武器就想要跟老师拼命。幸亏周围的老师将他拦住,才没有酿成流血事件。
老师是否应该负责任
从目前学校和家长对这起事件的反应来看,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死亡原因并没有太大的争议。该学生死亡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老师收走了他可能用于作弊的手机,并且按照作弊的处罚规定收走了他的卷子,学生无法承受这样的心理打击,最终坠楼而亡。
笔者认为,老师对学生的处理完全符合考场的规定,并没有越权打骂学生的行为。既然老师是按照规定收取的学生的试卷,学生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学校的处理。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因为学生犯错,老师只是尽到了自己监考的责任,不应该为学生的死亡负责任。
总结
如果老师抓到作弊的学生都需要负责任,那么是不是只要学生说一句:“我心理素质差,被抓到作弊可能会自杀!”老师就要眼睁睁看着学生作弊吗?阻止学生作弊是监考老师的职责,如果我们过分苛责监考老师,未来监考老师势必将会陷入“扶不扶”的怪圈,考场的纪律又依靠着谁来维护呢?
整个事情的经过我就不再多做赘述,我只留下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如有异议,欢迎指正。
首先明确几个事实,补考作弊被抓。家属回应:我们承认他是有作弊的心的,但是他确实是没有做出这个行为来。
考生带着手机进考场已经是违背了考场规则,并不存在有没有使用手机作弊的说法。而且,根据我个人从小上到大学的考试经验讲。老师会在开考前,跟大家说,有带小抄或者手机进来的,把小抄和手机放到讲台上来,待会开考后被我发现有小抄、手机就直接被判作弊。我觉得这位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应该也说过类似的话。
按照我们学校的考试规则,考试作弊被抓是直接取消学位证的。如果接下来几年时间表现优异,会有复议的机会。想来中北大学应该也是有类似的规定,才让该名学生一时头脑发热,跳楼自杀身亡。
不过,我认为这固然和心理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更多的体现责任心的不足。
我觉得,既然该名考生已经选择作弊,就应该在作弊前想好这么做最坏的后果是什么。既然要作弊,就应该承担起作弊被发现后的后果。即便只是一个学生,大二了,也已经20岁,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而不是遇到事情就跳楼自杀逃避责任。
如果该名考生因为作弊,大学四年白上了,这固然对不起养育他的父母。可他就这么跳楼自杀,逃避责任,更对不起他的父母。生命是最重要的,好好活着,一切都是有机会的。生命没有了,那什么都没了。
最后,我很小的提及监考老师一下。如果在事件调查清晰后,监考老师没有说什么刺激考生的话。我认为该名监考老师才是最应该去心理辅导的人。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因为这个老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话,我认为该名老师没有责任。
但是,当事辅导员和班主任,作为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大学辅导员工作就是这样,只要学生不出事,至少能够证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学生工作,勉强做得算是不错。如果不幸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辅导员和班主任往往就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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