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市民张林(化名)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浙江丽水市松阳县项下村疑有厂房回收过期牛奶。他怀疑这些牛奶可能会被二次贩卖。
张林说,近日有一批牛奶运送至浙江丽水松阳县项下村某厂房内,牛奶多为散装,包括蒙牛、伊利等多种品牌,有些已经过期,还有些包装纸盒已经烂掉。
他了解到,厂房内还摆放着很多崭新的成箱牛奶以及新纸箱。“过期牛奶无害化处理应该由品牌方来做,我怀疑这种小作坊可能会二次包装、售卖这些过期牛奶。”他说。
张林提供的两段录音显示,杭州市12345和丽水市12345已记录相关情况。
12月16日14时许,澎湃新闻从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他们目前仍在现场核查情况,暂未有结果,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他们会立案查处并且公示。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的《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销毁不合格奶制品应首选高温焚烧的处置方式,对不具备焚烧条件的,且需销毁的数量少时,经征得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送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填埋等方式处置。
此外,承担销毁不合格奶制品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关环境监测和管理条件,并在处置过程中如实记载销毁不合格奶制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同时加强对销毁过程的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有关污染排放监测数据及处置情况记录应及时上报所在地环保部门。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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