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打死人犯法,骗人不犯法吗?
犯法是违反刑法,违法是违反除了刑法以外的所有法律的法律名词。
打死人说的太笼统了:
1,故意谋杀,犯法。
2,意外致人死亡,全责逃逸等犯法,无责或次要责任,不犯法但是有民事赔偿责任。
3,正当防卫,保护自己或他人公私人身财产安全,有无限自卫反击权时,打死嫌疑人,不负责不违法,案例龙哥反杀案,但是,搞清楚这个必须是对方对你或他人有死亡威胁,强奸也算,所以我觉得对于实施强奸的强奸犯,找砖或铁棒,直接打后脑,一下打死,会省很多事,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被强奸是无限苦难,而中国目前对于强奸犯的处罚太轻。还有毒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超过3次的故意别车,持有武器警告无效的暴徒,都建议直接击毙,搞清楚,这些人已经是敌人,不是自己人了,没必要客气。
所以,打死人从死刑到无罪甚至是见义勇为,涵盖面还是比较广的。
骗人不犯法,也是有条件和处境的:
1,骗去大量钱财,导致社会恶劣影响,甚至致人死亡,原来是最高死刑,但是好像是18年还是哪一年取消经济犯罪的死刑了,当然,这些是犯法的(刑法称犯法,其它基本称违法)。
2,普通经济犯罪,这个全部属于违法,不犯法。这个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前是800,后来修改好像是2000,现在好像是3000还是5000,记不清了。当然,低于底线的不立案,但是报警后是治安案件,抓住一般是拘留,屡犯最高按案值判刑,在我印象里好像没有超过10年的。
3,普通骗人,这个可能都不牵涉钱的问题,所以可能连违法甚至违反治安条例都达不到😂😂😂就更不可能犯法了。例如你长的很丑,但是我见人就说你长的很漂亮,这骗人就别说犯法,充其量是我眼瞎,哈哈哈哈。
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警察可以开枪击毙或击伤吗?
应该是先和嫌疑人谈判吧,如果成功了,放了人质最好了,那就不应该开枪。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力。如果是谈判不成功,应该是警告吧,再不行应该是尽量击伤吧,也能释放人质,再不行,如果可能造成更大的影响,应该就是击毙了,我是猜的,你看看就行😁
准确的说,只要暴力威胁到生命安全。警察就可以开枪。但是现在警察的时间都大部分用在繁杂的工作中。基本没有训练时间。那就真不好说了,开枪没把握的话。还是最好别用枪。等待狙击手到场为好。
公安机关在处理暴力犯罪时在危急时刻可以使用枪支。公安部《枪支管理条例》对于警务人员使用枪支有明确的规定,在杀人,绑架,投毒,放火等暴力犯罪时可以开枪击毙,但是一般情况下使用枪支必须事先警告,对于口头警告停止犯罪的不能使用枪支!
可以。但要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能不开枪的,坚决不开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下称《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该条第十四款,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所以,当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时,警察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形下,是可以对嫌疑人实施击伤或击毙的。
因为其一,嫌疑人的刀属于等危险物品中的一种。其二,嫌疑人将刀架自己脖子上的目的只有两种可能一一畏罪自杀和抗拒抓捕。而一般情况下畏罪自杀的可能性很小,真正一心想自杀的是不会与警察对抗而自杀的。那么就只能是抗拒抓捕了,而抗拒抓捕又会是两个原因一一自己逃避惩罚和掩盖共同犯罪,或者两者兼顾。如果抗拒抓捕的人是抢劫、杀人、爆炸、纵火、投毒等法律规定的重刑案嫌疑人,当然有必要使用武器。但要是一般性的小偷小摸、赌博、打架等应该不在可使用武器的范围之内。
还有,使用武器还必须遵守以下《条例》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或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儿童的。但不包括法律规定的重刑犯嫌疑人。二、犯罪分子停止继续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犯罪能力的。
因此,当重大嫌疑人想利用自杀自残等方式威胁抓捕警察而借机或继续实施犯罪,或逃脱法律制裁的时候,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击伤或击毙。当然,能有效控制在击伤范围内更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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