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下班后猝死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下班后猝死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下班后猝死如何赔偿?
不属于工伤,不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要求企业赔偿,过分吗?有何法律依据?
这个说起来比较绕嘴,通俗点,下班回家如果符合工伤原则。是要按规定按照工伤原则赔付。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认你下班后回家,还是去别的地方耍了。回家的路径是关键,中途没有改变路径。
比如你下班经常乘公交车线路没改变,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中途下车去别的地方发生车祸,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你来开车或乘公交,回家本来应该向北方向回家。你却向南方向行驶。这个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认定是不了复杂的。
单一问题,由造成车祸双方的主要责任者承担损失的全部!
工伤保险条例里发生在工作时间的意外、包括就餐、休息时间在内,企业有责任承担一部分损害费用。
你出了企业大门,即不在为企业工作是你自己的时间选择中发生事故与企业何干?企业最多给点体恤金表示慰问,那还要看你在企业的工作表现!
谢谢邀请,朱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公司员工在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死亡,只要不是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那么该员工近亲属则可以享受该员工因工死亡待遇。同时,死者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交通事故肇事方主张赔偿。
朱律师办理了一件类似的案件,公司员工小梅在下班乘坐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正常行使的过程中,因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避让。导致小梅在公交车内重重摔倒,经医院诊断:小梅左第8-12肋骨骨折。后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小梅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小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不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小梅所受到的伤害为工伤。
朱律师认为:公司员工在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死亡,可享受因工死亡待遇,该伤害是因交通事故造成,则不能免除肇事方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肇事者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下班后猝死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下班后猝死公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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