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出了三害,这事情已经人尽皆知。全国人民都想把这件事办成铁案,连著名的律师臧梵清也去了。
但就是这个时候,其实很多人发现,热度下降了。很多时候,平台也开始限流了。
同时,人们在发现,有一位地方干部拦住了臧律师,惹得臧律师连声大问:
“你是哪个部门的?”“你是哪个部门的?”“你是哪个部门的?”“你是哪个部门的?”“你是哪个部门的?”
这个干部后来被网友索隐出来了,原来是当地区县的副书记。
区委副书记一般分管教育部门,且拥有相当的权威,是她肯定无疑了。但这背后,肯定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决策。
所以,看到这里,大家也就明白,发出那些视频,为什么没有流量,甚至直接审核不过。
人们只能通过看似毫不相干的视频下面留言,以表达自己的心声。
热搜没有了,但人心没有。
而当地如此管控舆论的手法,只会适得其反。
01.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弊端的根源来自于哪里
我们回到案件本身。
在前叙的文章中,我们多次提及13岁少年杀人害人的案件,但都囿于当前的法律,最后都侥幸逃过刑罚。
即便河北邯郸这一次,也存在这样的倾向。
有人说,最近最高检不也说话了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这句话的意思,河北邯郸三害最多也就被判有期或无期的刑罚。
这样的徒刑,表现好一下,减减刑也就出来了。
像这样的人,在监狱待了几十年,出来之后,无法融入社会,他们又将成为什么?不稳定分子?
所以,更多的人是希望三害被判死刑。
但现行法律不存在这样的判例。
当我们追溯回去,却发现我们现行的刑法入刑年龄以及2020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依据是1990年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引入了西方法治理念和标准。
但很显然,这些与国际接轨的法律,并不能体现我们进步的标志,有些公约与当前的中国国情下完全不符、甚至显得很荒唐。
而事实上,国际上也不是所有国家都热衷与国际接轨。比如在入刑年龄起点上德国、日本、意大利是14岁,法国13岁,荷兰12岁,英国、澳大利亚10岁,瑞士仅为7岁。
那么这件事的根源在哪里?
正在于我们的法律框架制定者,早先都是留洋的高材生,是“西方中心论”“国际接轨者”的奉行者和执行者,他们回到国内完全照搬照套西方理念,而忽视了中国的现实基础。
如今这套,很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02.臧梵清的加入会带来什么?
如今,知名律师臧梵清决定接受王子耀家属的委托,成为本案代理律师。
臧梵清,擅长重大疑难刑事辩护,他是知名“昆山龙哥反杀案”的代理律师,此案唤醒了正当防卫条款。
另外,他代理过全国第一起诉赢公安机关的胜诉案件,也代理过被媒体评选为“经济犯罪第一案”的“善心汇传销案”。
可以说,臧梵清是对中国的法律进步作了一定的贡献。
臧梵清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会进行从轻处罚。但是当未成年人侵害其他未成年人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要向《刑法》让步。”
从这段话看来,如果无法从现有法条的内容上入手,臧梵清会尝试从法律之间的关系入手,大致的意思就是:
你犯了刑法,那么就应该属于《刑法》范畴,而不管你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在刑罪的判定领域,《刑法》最大。
而当地警方初步的侦查也能更进一步支撑臧梵清的辩护,当地警方称:“坑深0.56米,是3个嫌疑人分2次进行进行挖掘的。3月9日挖过一次,然后案发当天又在现场挖了一次。”并明确表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作案。
臧梵清陪同死者父亲见证了尸检。他对媒体描述了王子耀的惨烈死状:头部有几处血肿,是钝物击打造成的;脸上有十多处刀伤、钝器物的伤口,可能是铁锹铲进去的;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翻出来;腰部有七八道伤痕……
臧梵清推测王子耀当时可能被围在中间,前面有人拿铁锹去铲,后面有人拿利器扎,这是非要置他于死地的状态,惨无人道,令人发指!
有预谋作案,手段残忍,这已经超过一个正常未成年人的理智范围了。
不杀,何以平民愤呢?
如果臧梵清能够从这一层突破,并且成功将三害送上断头台。
那么,臧梵清又将为中国法律的进一步作出一大贡献。
而那些蠢蠢欲动、准备伺机而动的恶魔们,必将瑟瑟发抖。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