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孩电梯内猥亵女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孩电梯内猥亵女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男人在电梯摸小女生脸是什么行为?属不属于猥亵?
- 佛山外卖员电梯抱走女孩,监控拍下全程;警方:19岁男子欲将女孩抱至楼梯间猥亵未遂,被拘15日,你怎么看?
- 广东佛山一女童小区内独自坐电梯,竟遭外卖小哥强行抱走试图猥亵, 你怎么看?
男人在电梯摸小女生脸是什么行为?属不属于猥亵?
男人在电梯摸小女孩脸是什么行为?
属不属于猥亵个人觉得呢?
如果对方多次抚摸小女孩儿的脸,那么确实可以告他猥亵,但如果是头一次见面,对方呢觉得小女孩很可爱,摸了一下,那么属于人之常情,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不喜欢对方摸小女孩的脸可以跟他说明白,但如果对方在你说明之后,还继续抚摸小女孩儿的脸,就可以告他猥亵。
佛山外卖员电梯抱走女孩,监控拍下全程;警方:19岁男子欲将女孩抱至楼梯间猥亵未遂,被拘15日,你怎么看?
这种新闻真的看的很多了,一定要照看好小孩,不可让孩子独自在家或者出门,自己当了妈妈之后,看到这些新闻真的是恐惧和痛心,小孩一定不能离孩子太远,一定要有大人在身边,要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
这个社会是一个法律社会,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儿童的合法权利目前在我们国家也是很重视的一个问题,其根源要从教育开始,那下面我们就谈谈以后我们碰到这些情况该如何去处理。
近年来,性侵儿童犯罪一直是人们的关注焦点。据统计,2018年监测媒体报道案例共317起,涉及受害儿童超750人。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为66.25%。750名受害儿童中,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为3岁;14岁以下的儿童占比为80%,14至18岁的比例为10.40%,有9.60%的受害人未提详细年龄。
我们应该关注施暴者的身份、背景、施暴的过程以及审判结果,让罪有应得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这件事背后的两类弱势人群:举报者和受害者。央视的《新闻调查》中曾播出一档专题片叫《性侵发生之后》,讲述的是一位女教师在举报宿管老师性侵多名学生后,被学校开除。这位女老师可能做梦也没想到,正义行为换来的却是报复,令人心寒。
当举报者勇敢地曝光施暴者,任何人都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而不是考虑负面影响、声誉。
要知道,面对性侵,面对儿童性侵,沉默就是纵容!
而对于受害者来说,尤其是年纪较小的受害者,心理疏导必不可少。
当事情发生之后,一般人更容易把原因归结到自己,也感觉到自己受到侮辱,不停地后悔自责。不同人的反应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小朋友可能会有突然的性格转变,变得非常乖或非常不乖,有些孩子会在画画时画出性器官等等。
大一点的青少年,可能行为举止都会发生变化,不愿意上学、逃学、成绩下降,更严重的,他/她可能会对性行为产生兴趣,以至于后来成为性工作者,甚至性侵犯的实施者。
而对自身而言,最严重的就是自杀,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家长应该做好孩子最坚实的后盾。当孩子被性侵时,这个时候作为父母一定要无条件地支持她、保护她、关爱她,帮助她走出阴霾,重拾人生的希望。
前几天发生了一件事,两位租客抱走了一名小女孩,结果小女孩溺亡了,血的教训再一次证明,一旦孩子被陌生人抱走,后果都是非常可怕的。
这又发生了一件抱走小女孩的事,好在小女孩哭喊不停引起了商场保安的注意,小女孩才躲过一劫。
是不是很可怕!当日下午黄岐派出所快速将嫌疑人彭某男19岁抓获,经审查,彭某交代自己是想猥亵小女孩未遂后逃离。目前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
令人感到气愤的是,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轻描淡写声称外卖员并不是人贩子,就是想和女孩玩耍,女孩也没有因此受伤,是一场误会,或许可以确定这名外卖员不是人贩子,但是孩子只要被陌生人抱走就会发生危险。就像这个19岁的彭某所说的,他想猥亵小女孩,难道这就是物业工作人员所说的外卖员想和女孩子玩吗?这哪个孩子可以玩得起?
如果孩子被抱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孩子不仅仅会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我们再往下想一下,如果孩子被猥亵了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个男子会不会做出进一步的伤害?甚至因此孩子救了性命,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后果往往是我们最不希望我所看到的。
虽然说孩子就在这个小区居住,但是小区里人来人往,谁也不认识谁,就这样让一个小孩子单独乘电梯,这小孩子的家属心也太大了,而物业之所以会说外卖员只是和小孩子玩玩,其实就是担心别人对他的小区安全产生质疑,因此才这样会轻描淡写的说。
这个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被及时的发现才免受伤害,甚至躲过一场大难,但是对这位19岁的外卖员彭某来说,只是拘留15日的确太轻了,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动机太恶劣了,我们担心的是当他拘留15日以后他还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了孩子的周围充满了危险,坏人脸上是没有刻字的,而且是非常隐蔽的,也许在大家面前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背后却是阴险毒辣,就像这个外卖员一样,当他与小女孩同乘电梯时发现周围没有人就心生歹意,19岁的他还年轻,也许这次被及时发现是救了他,避免他犯更大的错误吧!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看好我们的孩子,不要让孩子独自处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多给孩子教一些自救的方法,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广东佛山一女童小区内独自坐电梯,竟遭外卖小哥强行抱走试图猥亵, 你怎么看?
7月14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一名女孩和身穿橙色衣服的男子一同乘坐电梯,当时,女孩靠在电梯角落里。男子突然蹲了下来,打算将其抱走猥亵女孩。女孩在被抱到一楼的时候,突然大哭起来!引起了保安的注意,男子当场被保安拦了下来。
目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
是治安违法,还是刑事犯罪?
行政拘留15天,不少网友表示犯罪成本太低,这明显属于犯罪未遂,应当进行刑事追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规定了猥亵儿童的处罚,但是法律法规并未对于情节严重作出具体的认定标准,所以自然对于何为违法,何为犯罪存有争议。并且实践处置案件中,也经常出现不同裁判尺度,所以一直存有争议。实践中一般认为,若是如仅仅一次短暂、轻微的身体接触,被害人精神未受影响、身体健康未受破坏的,则应认定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应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孩电梯内猥亵女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孩电梯内猥亵女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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